周末读史丨何平:郑观应的银行论与近代中国银行发展的指向
编者按
《IMI财经观察》每周末带您聆听名家解读中外金融的发展兴替和制度演变,在史海钩沉之中领略大金融的魅力!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何平在《中国钱币》杂志“中国传统货币金融文献导读”专栏上先后发表《从传统经典看货币》系列文章,选择重要的传统中国经典货币金融文献,既从历史情景出发,以求“理解之同情”,也与今天的货币与金融理论思考相对接,力戒简单比附,坚持“古今东西立体比较”,以传统中国的货币与金融思想资源,为重建货币与金融理论提供参考。
本文为系列第二十七篇,原载于《中国钱币》2022年第1期。
以下为本期连载的内容
一、郑观应的改良思想与“《盛世危言》热”
郑观应在成为民族资本家的同时,也成长为一位具有完整思想体系的资产阶级改良主义思想家,这主要体现在 1880 年中华印务总局刊印的 36 篇本的《易言》之中。此间他除了自己经营商业外,作为太古轮船公司的买办,鉴于日本 1879 年改琉球为冲绳等边疆危机时局,他开始萌发反对外国侵略和发展民族经济的思想。面对西方势力通商上的不平等,他称,“外国税华货,进口从其重,中国税洋货,进口求其轻。华人商于西国者,按名纳款,岁有常规,洋人商于中国者,并无此费。华人厚待西人者如此,西人薄待华人者如彼,天下有此理乎!”[1] 由此提出了一系列发展国内经济和商业的主张。同时,《易言》中的《论议政》篇,是近代资产阶级改良主义者明确主张设立议院的最早文献。
在《易言》的基础上,五卷本的《盛世危言》在 1893 年秋冬印行。此书刊行面世不久,甲午中日战争以中国失败告终,民族危机加重,资产阶级改良主义政治运动兴起,该书受到各界的重视,形成一股“《盛世危言》热”。礼部尚书孙家鼐、江苏布政使邓华熙都将《盛世危言》推荐给光绪皇帝。较之 36 篇本《易言》,《盛世危言》新增的《商战》《银行上》《银行下》,反映了他兴办银行以助力商战的意图。他改进《议政》为《议院》,体现了极力主张在中国实行议院制的强烈要求。“从前民间举动,虽合公理,顺人心,苟与政府意见相背,小则斥为惑众,大则指为叛逆。自疆吏以至州县,但知仰承意旨,虽明知其冤,不敢代白。”“此奸妄得以弄权,庸臣得以误国,而设议院而公是公非,不能扫除积弊。”[2]郑观应希望通过政治体制的改革,以实现其商战的目标。他明确主张“商战”重于“兵战”,他称,“兵之并吞祸人易觉,商之掊克敝国无形。我之商务一日不兴,则彼之贪谋一日不辍。纵令猛将如云,舟师林立,而彼族谈笑而来,鼓舞而去,称心厌欲,孰得而谁何之哉?吾故得以一言断之曰:‘习兵战不如习商战’。”[3]
郑观应主张“防外侮”重于“防内患”,“商战”重于“兵战”。正是在这样的价值判断之下,他积极主张兴办银行,助力商战以实现“防外侮”以自强的目标。二、“以官护商,以商辅官”的银行论及其地位
(一)郑观应的银行论
郑观应以调节余缺,互通有无的认识论,作为建立银行的价值基准。他称:
“天下之财莫善于流通,莫不善于壅滞。财流通日见有余,己与人两得其利。财壅滞时虞不足,自谓利于己而不利人,其实亦不利于己。《易》有之曰:“惟圣人能以美利利天下。”故利于己而不能利于人者,非美利也。利于民而不能利于国者,亦非美利也。”在这个基础上,他从收回利权、官商关系、银行货币几个方面,论述了建立银行的各项主张。
1. 创办银行宗旨:有益国计民生,摆脱外国牵制
郑观应从中西交往的经验出发,认为银行是进行商战的重要基础制度设施。他在《银行上》中称:
“自华洋互市以来,中国金钱日流于外,有心世道者咸思仿行西法,以挽回补救之。而无如逐末忘本,得皮毛遗精髓者比比然也。夫洋务之兴莫要于商务,商务之本莫切于银行。泰西各国多设银行,以维持商务,长袖善舞,为百业之总枢,以浚财源,以维大局。”在国门大开后的中西交往中,中国的货币资金流出外国,在西方的殖民掠夺利权外溢的情况下,各种救弊的主张不得要领。针对近代以洋务来“制夷”的政策措置,他明确指出,“夫洋务之兴莫要于商务,商务之本莫切于银行”,主张解决中西强弱失衡局面的关键首先在于银行的建立。他进而以创办银行可以带来的“十便”和“八利”,论述了创办银行对于国计民生的积极作用。关于创办银行带来的十大方面的便利,他称:
“银行之盛衰隐关国本,上下远近,声气相通。聚通国之财,收通国之利,呼应甚灵,不形支绌,其便一。国家有大兴作,如造铁路、设船厂,种种工程可以代筹,其便二。国家有军务、赈务缓急之需,随时通融,咄嗟立办,其便三。国家借款不须重息,银行自有定章,无经手中饱之弊,其便四。国家借款重叠,即或支应不敷,可以他处汇通,无须关票作押,以全国体,其便五。中国各殷实行家、银号、钱庄或一时周转不灵,诸多窒碍,银行可力为转移,不至败坏市面,商务藉可扩充,其便六。各省公款寄存银行,各海关官银号岁计入息约共数十万两需用之时支应,与存库无异,而岁时入息仍归公项,不致被射利之徒暗中盘算,其便七。官积清俸,民蓄辛资,存款生息,断无他虑,其便八。出洋华商可以汇兑,不致如肇兴公司动为洋人掣肘,其便九。市面银根短绌,可藉本行汇票流通,以资挹注,其便十。”他认为银行有此种种便益,是民生国计所交相倚赖的重要金融机构。这“十便”主要反映了郑观应关于银行认识的观点。
对国计的好处。第一便,是就整个国家而言,可以通过银行这个信用中介,发挥资金余缺调剂的作用。将全国范围的闲置资金集聚起来,为经济活动提供融资。第二到第五便,都是从国家特定事项的资金筹集出发,论述银行可能提供的便利。而第七便,是银行代管公款。具体地说,(1)国家有各种大型工程项目,诸如造铁路、设船厂,都可以通过银行筹集资金。(2)国家有军务、赈务缓急之需,可以通过银行融通资金。(3)银行有明确合理的经营原则,国家借款不必花费过重的利息,不会像从钱庄和票号以及外国洋行借款那样,需要中介的关系经手中饱耗费。(4)国家借款出现借款重叠,不能偿还的情形,可以通过其他变通的办法进行缓解。不会如同向外国人借款那样,以关税为抵押,丧失中国的关税自主权,影响“国体”,酿成外交和主权问题。(5)公款存放在银行,有利于资金的增值与保值。
对民生的好处。主要体现在对金融生态与市场的稳定,银行的建立会提供支持。首先,当殷实商行、票号和钱庄一时周转不灵,可以借助银行的融资,稳定市场,让商务活动可持续(第六便)。而当市场出现银根资金短缺的时候,可以凭借银行汇票的流通,补充流动性,稳定市场(第十便)。而官员的薪俸,普通民众的辛劳收入,闲置期间可以存入银行生息,不存在安全上的忧虑(第八便)。
在对外商战上的好处。郑观应提倡开办银行的重要目的,是在与外国的经济交往和贸易活动中,摆脱外国的牵制。有了自己的银行,出洋华商就可以免受外国洋人的掣肘(第九便)。
银行不仅对国计民生带来上述便利,而且有丰厚的收入。银行获利之丰,他以所谓“八利”从八个方面进行了具体论述。他称:
“中国银行、钱庄资本不过数万,开拓场面,联络声气,能者可岁获余利二、三万金。银行资本既雄,流通中外,其获利之可知者一也。殷商富户银行存项,例定一年期者息五厘,半年期者息四厘,三月期者息三厘,时有往来者息二厘,若转放各处则七厘、一分不等,不到期即取回者无息,其获利之可知者二也。外国存款甚多,不过三、四厘息,遇有要需均可互相补救,其获利之可知者三也。银行钞票通行市面,百数十万视若现银,不费来源之息,而得无本之利,其获利之可知者四也。提单票来自远方,见票一、二月利息连汇水统收,其未到期还银者,回头息只付一半,其获利之可知者五也。汇票押款过期一日仍作一月计算,其获利之可知者六也。银行所置之铁门石栈堆放所押货物,计出栈租、火险,其费视他业甚廉,其获利之可知者七也。况银行生意较别项尤为稳当,只有汇票及押款押票而已,即钱庄借银必用殷实庄票,限期不过数天,押款必须的实,照市价七折至五折为限。不论何处汇票,先收银而后付票,事事踏实,处处认真,其获利之可知者八也。”这八项银行获利的途径,其中六项(二、三、五、六、七、八)都是在银行经营活动中凭借经营诀窍和节约成本的机会,获取利益。比如第二项,就是商业银行凭借最核心的存贷业务,在利息水平的设定上,存低贷高,获取存贷利差。第一项,是论述银行固有的杠杆经营特点,以少量自有资本可以组织更大规模的存贷款业务,进而扩大收入。国内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可以互通生气,扩大市场规模,充实资本,流通中外,既支持国内外经济活动,又从中获取收益。其中的第四项特别重要,郑观应看到了商业银行的银行券发行可以给银行带来铸币税收益。这是信用货币创造的给银行带来的收益机会,后面专门讨论。基于这些认识,他指出,“便于人者如此其多,获于己者如此其厚,所谓以美利利天下者,莫要于斯矣。”
2.“以官护商,以商辅官”:银行市场原则的边界与保障
银行制度的建立,需要相应的制度安排和法律维持。关于银行的类型,郑观应在《银行上》中称:
“西国有官银行,有商银行,又有贫民银行,系官绅商贾乐善为怀,特设为贫民存款,代为支放,月给利息起见,或设于各商埠,或设于各村乡。若水手银行则设于各兵船,或陆路屯防之所。因负贩之辈利逐蝇头,信手得钱,恐易挥霍,其荷戈执戟者买醉赌钱,罄囊尤易,令将手中所蓄存之银行,积少成多,可为防贫之计,便民之法周矣。”他还特别以 1865 年在香港创办的汇丰银行为例,讨论了银行通过各种业务的开办,作为客户的“总账房”“大帐房”,无论中产阶层,还是贫民阶层,它都能提供积蓄安全存放的方便,并获得适当收益。同时,银行通过各阶层民众储蓄的吸纳,聚沙成塔,形成巨大的资本,为商业和产业提供资金支持。这是传统的金融机构钱庄和票号所难以完成的任务。“中国钱庄资本二、三万,放款数十万,稍有倒欠,呼应不灵。所谓“倒持太阿,授人以柄”者非欤?今为之计,非筹集巨款创设银行,不能以挽救商情,而维持市面也。”为何中国传统的金融机构钱庄、票号没有转换为近代化的银行?[6] 这是郑观应给出的解释,其要害在于信用机制的不完善导致的经营不可持续。
从他在《银行下》中的论述来看,他主张自上而下首先设立“官银行”。他针对有人认为帑藏空虚、民间集股困难,怀疑官银行设立的可行性称:
“今不设银行则已,苟设银行,其利益甚大,而筹款亦无难也。何则?数百万之成本在民间集之不易,在国家筹之即亦无难。应请先设官银行于京师,简派户部堂官督理,即将四成洋税拨作银行成本,于署侧拓地建立银行,其外省分行,仍由藩司督理,以专责成。此官银行之法也。设票十万,每股百金,不分官民,悉听入股,各督、抚札饬府、县劝谕富商,集办尤易。此商银行之法也。至于一切条规悉仿西法。”这里虽然提到了“商银行”的类型,但“官银行”的主导和表率作用,是他的明确主张。银行的创办,必须按照股份制度的基本精神来构建其经营团队,改变以官僚机构形式来办理洋务的形式。这方面的要求,主要表现在银行的治理模式和人员的选拔上。他称:
“惟银行用人实为第一难事,亦宜仿照西例。官总其成,防其弊而不分其权。一切应办事宜,由股商中慎选一精明干练、操守廉洁之人,综计出入;另举在股董事十人,襄赞其成。重其事权,丰其廪饩,激以奖劝,警以刑诛,庶利多而弊少耳。所虑者,银行既设,各处皆设分行,其中帐房需人,司事需人,书契需人,招徕商客又需人,大行数百人,小行数十人,用人既多,钻谋必众。”为了避免用人失当引发有损银行的各种弊端,他主张,“宜仿西法:凡银行所用之人皆由公举,不得私荐,责成官绅及诸股董各就所知保荐才能廉洁之士。”在人事上进行根本的制度塑造。
银行经营必须按照西方银行的规则来进行。最为重要的是,其贷款业务,在实施适度利率的情况下,必须改变钱庄仅凭个人和社会关系的信用放款,实施抵押贷款。
“然而,押款不实,其弊犹可虞也。盖设立银行大半恃放息为利,中国钱庄放息以六、七厘为率,多则一分,尚多亏负。今银行取息不能更重于钱庄,格外轻微又恐亏耗,况放息如徇情面,则所出之款项溢于所押之货值,银行已阴受其亏,偶有数户卷逃,被累辄至巨万矣。乌乎可?欲救其弊,亦必以西法为归。西国银行与人交易必有押款,抵押之法以估价为度,如货物值十成者,所押不过六、七成,多至八成而止。合同各执,载明限期,如过限期不还,即将所押之物拍卖偿抵,倘拍卖之价不足所押之价,仍向欠户追还。其实在无力贫民亦有报穷之举,乃始归之折阅。”在银行的运营过程中,官员应当以政府和法规的权威在银行相关的业务和债务中,维护银行的利益。
“是以银行虽有亏累,为数无多。所在官司亦认真护持追究,不似中国官吏动以钱债细故,膜外置之也。其所放之款,月梢必结,以视中国之曲徇私情、彼此往来漫无限制,终至被累不堪者,判如霄壤矣。似宜令出使大臣将各国银行详细章程遍行翻译,然后准情酌理择善而从,以官护商,以商辅官,用商务之章程屏官场之气习,内外合力,期在必成,上下同心,联为一体,则通之四海,行之百年,度支无匮竭之忧,亿兆有转输之利,而国家万世之业,亦且有苞桑之固、磐石之安矣。”银行的经营有别于官僚机构,不能用旧式的官僚机构进行管理。国家应当设立维护市场机制的“商部”来支持银行的正常运行和银行券的发行及信用,杜绝官员对于银行业务的干预,破坏市场原则。
财政收入存入银行,国家事先应保证商股获得固定官利,以此建立银行的信用和招股的吸引力。在他看来,西方的经验是国家财政资金都存在银行,银行以此为准备发行银行券,由此获得的利润都归其国家所有。而中国的官府公款,都存在自身的财务库房,任凭官吏侵吞挪用,而西方金融及商业机构的汇兑、期票在中国财政资金的解送中反而彼此往来,在中国的税收活动中获得利益。中国设立银行之后,收回利权,财政资金就应首先存入银行,以增强银行的信用。而在招股的责任和利益分配中,国家应当发挥终极风险管理者的作用,让商贾获得一个基本的保证收益,亏损时由国家赔补,获利时按照股份公司的原则进行分配。这样,银行集资招股就容易了。他称:
“泰西国帑皆存诸银行以为根柢,而出钞票以为凭券。其利皆归诸国。中国官项悉存诸库,徒供官吏侵挪,而西号之汇兑、商家之期票反得彼此往来,以沾什一之利,市侩专权最为可痛。今既自设银行收回利权,当先存国本,然后再集商股,乃足取信于民。至集股之法,首当保定官利。中国自矿股亏败以来,上海倾倒银号多家,丧资百万,至今视为厉阶。盖中国公司集股时,官则代为招徕,股散时官则置之不理,是以视为畏途,无敢再与股份者。查西国定例,倘国家欲举一大事而力有未逮,则听民间纠集股份,国家让以利益,且为保利若干,亏则官为赔补,多则官取赢余,故虽数百万金咄嗟可办。中国能设商部,当仿此法,奏明国家保定官利,每年由官给发,则人人倚信,而集股自易矣。”19 世纪 70 年代到清朝末年,是近代中国银行制度的型塑时期。郑观应的银行论无疑对这个型塑过程产生了影响。对影响银行型塑起作用的是两种力量。一是政府当局,他们是制度文本的颁行者和银行监管者。一是银行家群体,他们是作为投资人和经营代表者的绅商。政商两方的互动和博弈,直接影响中国银行制度的建立。关于第一家华资银行制度的本质,与绝大部分洋务民用企业实行的“官督商办”制度大体相同,但能够以“商办官护”的形式出现,即“官”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合法性与准入的把控,对于全部制度文本的核定;“商”的定位则是直接投资和直接经营,并承担相应的利益和风险 [7]。这是对洋务运动的升华。
3. 银行的设立与信用货币创造
从收回利权出发,郑观应设立银行的重要目的之一,是要通过自己的银行发行银行券来支持国家的经济,同时获得货币发行的收益。在这个问题上,他初步认识到了信用货币制度建立的基本机制。他在《银行上》中称:
“其银行所出钞票,每张一元至五百元,到处通行。商银行所出者必须经官验看,核其存库银钱若干,始准出票若干。如用出现银钞票一千元,须有现银二百元备为零星换银者取用,非国钞可比。……若今之洋商所用银票,并不由中、外官吏验看虚实,不论多少,惟所欲为。闻英商汇丰银票在粤通用之票百余万,该行已获利二百余万之谱。虽有华商股份,不与华商往来,即有殷实华商公司股票,亦不抵押,惟外国公司货物、股票均可抵押。西商操其权,而华商失其利;华商助以资,而西商受其益。强为区别,是诚何心?”这里郑观应正确地分析了西方商业良好运行的制度安排。银行发行的钞票,必须接受官方监管部门的监管,必须有一定比例的发行准备,以应对客户的“零星换银者取用”。这与清朝咸丰年间的官票部钞这样的“国钞”完全不同。他深切地感受到,外国在华银行利用银票、钞票发行获取重大利益,支持外商的经济活动,尽管有华资入股,却将中国的民族资本企业隔离在外。因此,他期望创办银行,由自己国家的银行发行货币,以支持国内企业和经济发展,同时收回外商银行在中国的货币发行收益。
在《银行下》中,他希望借鉴 17 世纪初苏格兰人约翰·罗创办银行、发行银行券的思想,创造银行信用货币,并从中获取利益。他称:
“查西国银行创自英人约翰拉乌,后人相率踵行,获利日溥,所出汇单虽数万里之遥,克期无误。如有折阅,一切存款、钞票例必如数赔偿。所出钞票动至数百万,每岁行中存本之多寡必与钞票出入之数相抵,由官查核,不至钞溢于银,方能取信于人,持诸久远。……钞既造成,盖用部印,并盖银行钤记,以示信于民。民间以钞易银,可随时随地向银行支取,绝不留难,俾知存钞无异于存银,且携银反不如携钞。……惟开办之始,尤宜晓谕商民人等,凡厘捐、关税、捐款、地丁一切报效、输纳之款,及职官廉俸、兵丁口粮一切支放之款进出,一律俱以银钞各半为程,开诚布公,昭示大信,则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者矣。每岁由官查核:钞票行市者若干,本银存行者若干,必使钞本相均,否则再行纠本,查清之后刊登日报,俾众周知。”这里他讨论了西方银行提供的汇单,钞票在准备制度和赔偿担保下得以持久流通。由此他提出发行银行货币时,第一,必须“存本”,掌握准备与发钞之间的关系,而且每年官方必须检查流通于市场的“钞票”数量,同时必须查验存入银行的“本银”的数据。第二,保证银钞随时兑换,以维持银行券的信用。第三,由国家规定,政府财政以及民间的经济活动的支付,实行“银钞各半”。这既保持有南宋“钱钞中半”以保证纸币信用的朴素直觉,又有现代货币理论税收驱动货币的意图在内。
银行货币,也就是作为信用货币的银行券的发行,必须有相应的政府监管机构提供制度的保证。所以,他坚决主张要建立银行,必须先设立商部,并由商部按照市场机制和银行券发行的规则为银行券的信用提供保障。他称:
“虽然,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欲设银行仍必自建立商部始。盖既立商部,必定有商务通例颁行天下,保护商人,使商务日新月盛,而后银行可开,钞票可设,上下通用,自然大获利益。且同一钞票,中国用之而多弊,泰西用之而无弊者,无他,信不信之分耳。民情不信,虽君上之威无济于事;民情信之,虽商贾之票,亦可通行。中国前行之钞,立法未尝不善,其后吏胥因缘为奸,卒不取信于民者,无商部以统率之也。故欲用钞票,须先设银行;欲设银行,须先立商部。”郑观应在改良运动中力主实行议院制度。我们可以想见,他不可能用我们今天的视野来审视 1694 年英格兰银行建立之时,银行的建立本身体现出议员代表的政治势力和市场主体(包括银行家)在社会阶层上的合一,形成政商一体的良性互动。但郑观应提出必须新设商部来保证银行的稳定运行,充分说明在他的意识里银行所具有区别于原有制度架构的特殊性,旧式官僚机构难以支撑银行这个市场化的金融组织。但是,他企图在专制集权的清朝整体政治制度下通过个别政府机构“商部”的设立,实现创办真正的西式近代化银行的目标,只能是缘木求鱼。
在货币问题上,郑观应在《铸银》篇中,力主清朝政府自铸银元。主要是通过铸造银元来收回外国银元在中国流通所获取的铸币税收益和货币主权。在本位制问题上,他并没有更加深入的专业性认识。
(二)陈炽、黄遵宪的银行论比较
郑观应以及当时中国士人的银行建设思想究竟达到怎样的高度?我们可以从当时的银行论代表陈炽和黄遵宪的论述中,得出一个基本的判断。前者是清朝官方的低级官员,晚清维新运动的积极参加者,后者是置身外交活动了解西方制度的职业精英,他们的银行观无疑具有代表性。
陈炽(1855-1900),江西瑞金人。他曾遍游沿海各商埠,并考察香港、澳门,“留心天下利病”,主张学习西方以求自强。先后担任过户部员外郎、户部郎中、刑部章京、军机处章京等小京官。陈炽没有出国游历的经历,但对西方制度和文明保持高度兴趣,亲自参与了维新变法活动。
1896 年,陈炽在甲午战败的激荡下,写出《续富国策》一书。在这本书中,陈炽写了《就银铸钱说》(卷二)、《通用金镑说》(卷四)、《创开银行说》(卷四)等篇,系统论述了他的金融货币思想。这里就《创开银行说》来看他关于银行的认识。
银行的重要性,他从两个方面进行了论述。第一,商人出现资金短缺,便只能将进货机会拱手让给他人。当商人资本充足又无商业机会之时,资金的保存又成了问题。第二,西方商人和银行家各有专长,银行可以通过自身的信用中介将资金充裕者和善于经商的资金需求者连接起来,实现资金的有效使用。
关于银行提供的主要服务和业务,以及给社会带来的便利,他称:
“西人于通商各埠广开银行。银行之最要者六事:曰钞票也,汇票也,股票也,存款也,押款也,借款也。所出钞票自五元至百元为度,另存钞本,随时取银,诚实无欺,以昭大信。钞由机制,款式精工,虽有神奸不能伪造。人皆不用银而用钞,不存银而存钞,而一千万金得二千万金之用矣,其便一也。挟巨资以行万里,轻蹈不测之渊,稍补微资,易为汇票,周历万国,不携一文,既可刻期,从无失事,其便二也。中国公司之不易集者,因无银行耳。有银行则股本之银皆存行,生息千万百万,如取如携,登高一呼,四方响应,其便三也。人有金银,无论多寡,可存银行生息,随时取用者月息三厘,存三月者四厘,存五月以上者五厘,乃至三元五元均可存放,有母必有子,既便富民,尤便贫民,是银行不啻为众人营运也,其便四也。人有产业,如房屋地亩之类,留之则无利,售之则无人,至银行估价押银,自作贸易获利,而后仍可赎回,略如中国之典肆,惟典肆所典者物,而银行所押者业耳,化板为活,化滞为灵,则败落之家均有谋生之路,而商务益兴矣,其便五也。国家有大工役大政事急须筹款,民间赋税无可再加,常年度支不能节省,则银行为之筹借国债,借票一出,购者纷来,不及浃旬,已溢其量,取之不禁,用之不竭,每举一事,弹指即成,其便六也。”其主要内容,与郑观应关于银行的论述大致相同。除了银行货币的重要性和银行业务对经济生活带来的便利之外,也强调了银行的创办对于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的资金支持作用。
针对没有中国自办银行的不利局面,他称:
“中国既无银行,又不思急行创立,故上欲筹饷则人易我难,下欲经商则人通我塞。譬之一身,他人则百脉贯通,血脉周流,精神焕发,无论登高履险,无难色无戚容,我则手足惰窳,筋络痿痹,血多之处,积而成痈疽,血少之方,枯而为瘫痪,不和不活,不均不平,如以病夫敌壮夫,岂能与之絜长而较短哉!”在没有银行的情况下,面对西方的经济侵略,就像“病夫”与“壮夫”格斗一样,必败无疑。在与外国通商的情况下,不设立银行,是绝对不行的。
关于银行如何设立,他主张“参酌中外情形,定立规条,得人而理,不可轻心大意,有始无终,致为远人所笑。提官款以开风气,辟矿产以裕本原,发钞票铸金钱以收利权,循名覈实,体立用行,于通商惠工之真源、怀远招携之实效,思过半矣。”[8] 吸取西方制度的精华,坚持市场原则,“提官款以开风气”,以财政资金引导公众参与银行业务,发行钞票以收利权。
与郑观应一样,他极力主张设立商部。在《创立商部说》中,针对债务问题的处理缺乏市场监管和法律维持称,“即如控欠一端,地方官以为钱债细故,置之不理已耳,若再三渎控,且将管押而罚其金。”[9] 他提出要像西方特别是英国那样,设立商部,并制定“商律”专主护商。没有维持市场秩序的管理机构,没有维护金融秩序的法律,银行不可能稳定经营和发展。
与郑观应不同的是,陈炽是清末维新运动的积极参加者,他期望用自身的政治实践来推动自己的商务主张。而郑观应从西方冲击的应对出发,对商务和银行停留在认识层面,真正出现在政治层面为改良争夺话语权影响自身的财富及身家性命时,他便走向退缩和堕落。他不懂得英国近代化的商业与银行制度经历了不断流血和争夺政治主导权的斗争。
我们再来看黄遵宪的银行论。黄遵宪以参与外交的经历,接受西方思想,对于纸币有深刻认识。主张仿照日本具体的货币发行和流通办法,在中国建立近代的银行以稳定和规范国家货币发行和流通。
黄遵宪(1848—1905),字公度,嘉应(现属于广东梅州市)人。在辅佐访日大使何如璋充当使日参赞出使期间,著有《日本国志》。后来又担任旧金山总领事,受到西方制度和文化影响较深。他根据自己阅历和知识,论述了日本明治维新时期银行创立和纸币整理的经过,指出了日本银行建立中的教训。他称:
“明治三四年间,大久保利通为大藏卿,以井上馨、涩泽荣一为辅,颇以消减纸币为主义,乃议裁国用冗费,发公债证书,创国立银行,汲汲谋补救。……此数年中,金银输出泛滥无制,大藏省准备金以外,计全国流通真金银殆不过二千万。十二年时,银价米价相随昂贵,十三年三月腾上益速,至四月银米益昂,纸币势将堕地,人心忷忷,举国危惧。……大藏卿乃又请禁以虚价为买卖者一切停闭。又复无效,由是世人咸知物价之昂贵,实由于金银之流出,纸币之滥造矣。而政府乃议增租税,节费用,以销纸币为主,期其效于数十年之后云。”
从今天的认识来看,黄遵宪对日本明治维新时期创办银行的曲折和纸币发行的失误,只是有粗略和大体的了解,其中不免偏颇和不确之处。但是他的论述表明,日本已经进行实质的银行建设实践,而中国还在议论之中。他称,“若论纸币功过,则维持新政、征讨叛徒、整顿海、陆军之兵,经营华、士族之产,创电信、铁道、矿山之业,为训农、通商、惠工之益,皆其功之大者也。然于腾贵本国物价,增加外品输入,使国民溺于骄奢、陷于困苦而不自觉,是则其害之大者也。盖国家蒙其益而小民实受其害云。”[10] 总结日本纸币发行的得失,他论述了日本超量的纸币发行对于维新时期国家活动的资金支持。我们知道,日本的银行建设走了一段弯路(就连“国立银行”也是由于误读美国州立银行的 state 为“国家”所定的名实偏离的名称),但通过松方正义的纸币整理,很快迈进了信用货币制度建设的完型时代。黄遵宪关于日本银行实验与纸币发行教训的论述,与其说提倡创办银行的议论,不如说是作为一面镜子,给中国怎样创办银行,创办怎样的银行提供一个参照。三、中西分流视野下近代中国的银行论
在近代中国,天平天国的领袖洪仁玕最早提出开办银行的主张。1859 年,他在《资政新篇》中提出“兴银行”一条,“倘有百万家财者,先将家资契式禀报入库,然后准颁一百五十万银纸,刻以精细花草,盖以国印图章;或银货相易,或纸银相易,皆准每两取息三厘。或三四富民共请立,或一人请立,均无不可也。此举大利于商贾士民,出入便于携带,身有万金而人不觉;沉于江河,则损于一己,而益于银行,财宝仍在也;即遇窃贼,亦难骤然拿去也。”[11] 第二年(1860),中国第一位留学生容闳出访天京,向洪秀全提出了兴办七事的建议,其中第五件事就是兴办银行和厘定度量衡标准 [12]。
设立银行自然也是洋务企业家和地方督抚切实讨论的话题。1876 年的《申报》称,曾任怡和洋行买办、时任轮船招商局总办的唐廷枢与福建巡抚丁日昌商议,“拟由中国纠聚股份设一银行,并在东洋各埠及英京伦敦亦设分行”。报道还称,“此信确与否,固尚未悉,惟商客无银行往来,生意必不能畅行。”[13]1897 年,中国第一家银行中国通商银行才在洋务派大官僚盛宣怀的主持下创办于上海。
盛宣怀将郑观应看成他经营近代工商业的得力帮手,而郑观应将盛宣怀看成他商战主张的实现者。郑观应作为帮手,极力鼓动盛宣怀将轮船、银行、铁政、铁路、煤矿这些行业掌握在手中,最好担任商务大臣来巩固其督办地位,写信给盛宣怀,让他快速兴办银行。“银行为百业总枢,……与铁路、铁厂相表里,亦属利薮,迟为捷足先登,诚为可惜。”[14] 无疑郑观应创办银行的主张为盛宣怀排斥各种阻扰建立中国第一家银行提供了思想基础。
然而,从全球范围来看,当时的西方列强已经在银行和货币制度建设上,实现了近代的根本转型。如果我们进行纵深的回溯,撇开朦胧起源的描述 [15],从 1694 年建立的最早的现代股份银行英格兰银行开始,到中国通商银行诞生的时代,西方银行在下列方面,已经有了完备的制度建设 [16]。
第一,建立起完备的金本位制度,作为银行发行银行券的基础。从 1815 年英格兰银行开始,金本位制在西欧各国逐渐建立。
第二,建立了完备的信用货币制度。英国 1844 年的皮尔法案,确立了银行券发行的十足准备制度。通过银行学派和通货学派的有力辩论,对货币制度进行了改进。同时,对存款货币的认识得到了充分的展示。在美国,国家信用国债支撑的银行货币制度,经历了双倍责任、稳定基金、自由银行多个阶段的实验,银行券的实验从州债券的担保,1863 年已经进入联邦证券担保的阶段 [17]。
第三,中央银行制度的完备建立。英格兰银行 1815 年开始的中央银行制度建设,央行的三大职能在 1870 年代已经完型。
第四,商业银行的资产管理已经由真实票据原则扩展至可转换理论。商业银行从支持商业信用直接进入证券投资领域。
如果我们将郑观应为代表的银行论置于当时世界的范围内来进行考察,无论对于货币的认识,还是银行运营的原理以及央行制度的建设,都处于朦胧粗疏的状态。要害在于,在西方殖民侵略的压力下,为了师夷长技以制夷,只能全盘照搬西式银行的做法。而在实践中,并未学到其制度的真谛,其表现在中央银行制度建立的迟缓,以及直到今天所谓“财政金融学”体现出来的将银行活动财政化的误读。后发国家的优势在主权不完整的近代中国难以显示,银行的发展重复西方已经走过的老路便是典型的一例。注释
[2] 夏东元编 :《郑观应集》(上册),第322-323页。《盛世危言》,《议院下》附论《答某当道设议院论》。
[3] 夏东元编 :《郑观应集》(上册),第586页。《盛世危言》,《商战》。
[4] 夏东元编 :《郑观应集》(上册),第679-68 页。《盛世危言》,《银行上》。
[5] 夏东元编 :《郑观应集》(上册),第683-687页。《盛世危言》,《银行下 · 附钞票》。
[6] 参见(美)程麟荪著,徐昂、袁煦筠译:《近代中国的银行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1年,第23页。
[7] 吴景平 :《近代银行制度的型塑与政商关系》,《中国近代金融史十讲》,复旦大学出版社,2019年,第52-53页。
[8] 赵树贵、曾丽雅编 :《陈炽集》,中华书局,1997年,第262-264页。
[9] 赵树贵、曾丽雅编 :《陈炽集》,第233页。
[10] 黄遵宪 :《日本国志》卷19,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
[11] 洪仁玕 :《资政新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 · 太平天国》第二册,科学出版社,1964年,第533页。
[12] 范文澜 :《中国近代史》(上册),人民出版社,1962年,第191页。
[13] 《中国拟设银行》,《申报》,1876年3月18日。
[14] 盛档 :《郑观应致盛宣怀函》,光绪22年10月21日。
[15] 陈勇论述了银行的早期起源,见陈勇著 :《13--15世纪欧洲早期银行业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美国学者威廉 · 戈兹曼甚至将银行的活动回溯到古希腊罗马时代,见所著《千年金融史》,中信出版社,2017年。
[16] 马金华著 :《英国金融组织变迁》,社科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约翰 · D. 特纳著,杨培雷译 :《英国银行业危机 :1800年以来跌宕起伏的英国银行业》,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9年。
[17] 戴维 · 莫斯著,何平译 :《别无他法 :作为终极风险管理者的政府》,人民出版社,2014年。
编辑 刘嘉璐
来源 《中国钱币》
责编 蒋旭、李锦璇
监制 朱霜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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